1)措施:实验室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工作意见》下发后,更加加大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建立共享法规、加强共享平台建设、整合仪器设备资源、开展专业服务、兑现共享补助政策等措施推动仪器设备共享开放工作。

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中,遵循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与基础教学实验室建设紧密结合的理念,充分利用仪器设备,特别是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提高效益,使更多的学生及校外人员有更多的机会使用先进的大型仪器设备,始终坚持实验室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验室制定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仪器设备采用专管或托管的方式管理运行,在保证学院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前提下,实行对外开放和有偿服务。

专管仪器设备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管理,全部工作时间对外服务。托管仪器设备由重点实验室委托仪器负责人管理,全部工作时间对外服务,对外测试收费,仪器负责人完成本人课题组的测试不收费,如实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对于托管仪器对外开放时间不够或提供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重点实验室有权解除仪器负责人的托管权,重新安排。各课题组的部分仪器设备,根据仪器具体情况实施实验室与课题组共享办法,使仪器能够部分时间对实验室其它课题组开放使用。中大型仪器设备由重点实验室安排设备负责人,负责人可建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小组,由小组负责组织完成管理、操作、维护、校对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仪器设备使用实行准入制度。对于大型设备,要求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需具备上岗资格。每年进行两次系统和规范的培训工作,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使用操作仪器设备。

2)成效:通过上述科研仪器设备开放举措的实施,共有中海油研究总院、中石油管道公司、中石化储运公司、各设计院以及企业共享实验仪器测试100多次。陆军勤务学院、青岛科技大学、常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机电学院等多家校内外科研单位来实验室利用科研仪器进行相关测试。这不仅促进了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的高效运行,减少设备闲置时间,也提高了实验室的整体管理水平。